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始终不忘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初心,坚定不移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以客户为中心,已经成为一支服务地方 、全面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 风雨洗礼,厚积薄发。内蒙古银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倾情倾力三农三牧、服务普惠保障民生,积极发展政务金融、产业金融、绿色金融、旅游金融、沿边金融等特色业务,从点滴做起,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要求在内蒙古银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467.2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07.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22.16亿元。曾荣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五星级营业网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百佳优秀创建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金融支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贡献奖”、“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截至2022年末,全行持牌机构143家,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其中,区内设10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区外在哈尔滨设1家分行。全行员工2883人。在内蒙古和广东、江苏、河北、山东、山西、辽宁、吉林、贵州9省区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农村牧区领域扎根成长,成为服务“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